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且末县金山玉器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县塔什萨依沟玉石矿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自治州第十一届党委财经委员会第9次会议同意该采矿权延长出让期限事宜。依据《新疆且末县塔什萨依沟玉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巴矿协资储评(核)〔2023〕34号),评审通过保有推断玉石量213.69吨,评估区标高3440米-3882米。因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25年7月10日,原有采矿权范围内资源枯竭,采矿权到期前新增动用资源量39.50吨,生产规模30吨/年。新疆中正鑫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为该矿出让收益评估单位。2024年5月14日该评估机构提交了《且末县金山玉器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且末县塔什萨依沟玉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新中正鑫磊评报字〔2024〕第08号,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动用量39.50吨采矿权出让收益68.87万元,2025年7月11日至2030年10月31日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303.71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如对报告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巴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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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