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巴州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焉耆富兴石业有限公司新疆焉耆县霍拉沟一带十一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焉耆富兴石业有限公司新疆焉耆县霍拉山17号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新疆长投卓泰矿业有限公司和硕县阿拉塔格北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新疆裕庆建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和静县哈和仁郭楞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若羌县星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若羌县恰达克矿区长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巴州金桥建材有限公司新疆轮台县齐哈勒克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新疆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市东山3号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新疆路益丰勘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且末江尕萨依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巴州德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三塬英格里克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9个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巴州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联系。
特此公示
附件:焉耆富兴石业有限公司新疆焉耆县霍拉沟一带十一区饰面石材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9个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黄俊凯 电话:0996-2260081
巴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