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吐依坤·阿不都外力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拨就业创业资金、优化扶持政策的建议》(第2-16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就业形势及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近年来,自治州就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着力扩大就业容量、突出重点群体就业、优化就业服务、防范失业风险、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提供了重要保障。
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双重影响,中央、自治区拨付就业专项资金逐年减少,加之自治州财政非常吃紧,就业资金主要依靠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021年库尔勒市支出就业补贴资金2.46亿元,其中:上级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支出2591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需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执行,不得变更用途或扩大补助范围。对于您反映的部分群体如不符合就业扶持政策条件,则无法享受到相应的补贴。
二、解决措施
您提出的两条建议,我们已采纳,经研究,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向州党委、人民政府争取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增加就业补助资金额度。
2.坚持“注重普惠,重点倾斜”原则,在制定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时,尽可能让广大就业创业者享受政策红利。同时,积极向自治区提出建议进一步扩大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分管领导:车 恒
职 务: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承 办 人:梁建德
职 务: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联系电话:13899056808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