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2049号提案的答复
桑文红委员: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水管人员队伍建设的提案》(第1312049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基层水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需“逢进必考”,各单位根据空编情况并结合实际申报招聘计划,通过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同时在事业单位招考中对于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积极引导人才到基层工作。
职称评审政策倾斜方面,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倾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6号)和巴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水利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巴水办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基层职称评审主要有以下倾斜政策:
(一)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中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在乡镇及以下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连续参加上述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直接认定高一级职称。
(四)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免于答辩。
分管领导:车恒
职务: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96-2023319
承 办 人:康猛
职务: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科长
联系电话:15199941284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