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2020号提案的答复
郭宾委员: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待遇的提案》(第1312020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夜班费的发放,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不能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发放工资津贴补。目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没有发放夜班费的相关政策依据。
岗位聘任情况,针对精神卫生中心岗位聘任矛盾,按照民政部第329号《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的公告“工作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例不低于0.8:1.0”精神。经自治州45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州精神卫生中心按床位数核定工作人员总量,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增加高级岗位6个、中级岗位2个。目前,已重新进行岗位设置,正在办理岗位聘任相关手续。
分管领导:车恒
职务: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96-2023319
承办人:康猛
职务: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科长
联系电话:15199941284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