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事项简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死亡的,须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银行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参保人员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银行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即时办结,网上办理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即时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
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县市社会保险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
咨询查询途径:0996-2025831
监督投诉渠道:0996-227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