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学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2)身体残疾的毕业生;(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自主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义务:如实提供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符合“对象范围”的个人。
申请材料:
(1)《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4)《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和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5)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6)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符合条件的报学校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联合同级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复审→→→各部门认真研究审核把关后,复审合格报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当年10月底前完成补贴发放)。
办理时限:
当年10月底前完成补贴发放。
办理地点(方式):
申请人通过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咨询电话:
自 治 州人社局:0996-2023219
库尔勒市人社局:0996-2168528
焉 耆 县人社局:0996-6022102
和 静 县人社局:0996-5022277
和 硕 县人社局:0996-5622328
博 湖 县人社局:0996-6623224
轮 台 县人社局:0996-4682362
尉 犁 县人社局:0996-4022137
且 末 县人社局:0996-7622116
若 羌 县人社局:0996-7104270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0996-211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