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务公开有关资料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巴州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20年12月20日。我局于2021年1月20日前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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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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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人民政府和本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条例》、《办法》和《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括起来,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特点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较以往明显增多。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打实
我们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承办、监督、协调、保障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的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扎实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不走形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高层推动、中层联动、基层转动。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一把手特别重视,2007年刚开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时,我们单位的这项工作开展的不好,局长专门邀请了时任主管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黄新怀主任一行来我局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指导和现场培训。通过指导和培训,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就这样,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指挥下,由办公室组织牵头,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做到了推动发力,联动给力,执行有力。
2、完善制度执行不做样子。建立、修改和完善了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信息采编、审核到发布等全流程都逐一做出规定,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制度化运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安保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安全、准确、及时发布。制度是执行的依据,落实是执行的关键,我们每隔半月到二十天左右,就会在内网里采集一批需要公开和必要公开的信息标题进行造表,送达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最后送达主管局长签字,审核全流程结束后方可将进行发布。
3、明确涉密与公开的界限。妥善处理好秘密和公开的关系,切实把好定密关、审查关、程序关和出口关,真正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对于涉密文件,我们走专门的涉密渠道进行报送和接收,这块工作,州保密委每年都在加强指导。
(四)把握主动公开信息分类。不是所有非涉密信息都必须公开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是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是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焦点、热点信息,比如医疗、养老、项目申报、三农、各类补贴、行政处罚等政策法规类信息,这类信息就应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不及时就可能变成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了。二是点对点的信息(针对某个特定的单位)可以不公开,比如给某单位某车辆报废的批复,某单位某人年龄到线办理退休手续等此类信息,因为这类信息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需要关心和关注,人们只关心与自己有关的信息。三是人大与政协的提案议案要及时主动公开,因为此类信息是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出问题的答复,必须公开。四是涉及资金类的信息不必要公开,因为这些信息多数也是针对单位和县市的,也属于点对点的信息。五是敏感类信息不公开,因为此类信息是对某单位或某个人或某件事情的特殊处理,所以这类信息不应公开。六是主动公开单位的动态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向社会主动汇报单位一年来都在忙什么,都在做哪些事,服务了哪些、解决了哪些以及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等等,否则就可能引起社会上不必要的猜疑和矛盾,这样主动向社会汇报,就是为了减少和化解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七是有些文件信息可公开也可不公开,比如,关于某某会议的通知之类的信息,可以根据单位自己的情况而定,如果信息量少,那就公开;反之,可以不必要公开。这些信息我们单位近几年也在逐年递减,因为财政部门业务综合性强,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公开的信息量也在逐年增长,每年我们装订的上下两册的《汇编》都是五、六百页很厚的书,所以,对于可公开可不公开的部分信息的公开量在逐渐递减。八是大力推行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这类信息是单独公开的也是必须公开的,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也是本级政府的主动作为,主动公开部门及单位的账单,就是建立和打造阳光政府的具体体现。
(二)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硬碰硬
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干这项工作,就要研究琢磨这项工作,几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是随着财政整体工作变化的大方向不断变化和变革。
1、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现实需要,我们先后三次调整了之前发布的《巴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巴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和所属单位,以及各自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等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新增了财政数据、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等重要模块,剔除了部分不合时宜的菜单项,将其调整为与当前工作搭配的内容,规范了信息公开事项、公开渠道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建设轨道。
2、发挥州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借助州政府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信息传播快的优势,加强了州政府门户网站上涉及财政工作信息的发布和公开工作(主要是采购招标和部门动态),及时上传、更新条目和内容,保证了财政各项改革与服务信息及时向公众开放,满足大众需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6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其中,机构职能0条;行政决策0条;政策法规0条;政务动态0条;提案议案0条;通知公告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是依托州政府提供的网上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中心”等相应栏目,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有关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我局将公开的信息按月进行发布,做到实时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咨询和投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略。
九、进一步做好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几点建议
尽管通过努力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在一边工作,一边摸索,一边与兄弟单位相互沟通,吸取宝贵经验的同时,将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各项制度的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员的检查和评议,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我州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公布的财政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财政部门信息的需求。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要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财政政务信息,把应当公开的重点事项、主要内容和适用形式认真加以把握落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最大限度地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宣传培训。帮助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帮助公众掌握查阅信息的方法和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扩大信息公开影响。要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就政府信息梳理、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做专题培训。
2、进一步完善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保障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要根据《条例》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注重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操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答复工作,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
3、建立统一的安全信息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门户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信息安全组织和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保密审查。坚决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和安全、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按照《条例》要求,该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该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能公开。难以界定的信息,一定要及时请示保密部门,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门户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4、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局长负责制,与抓财政各项工作一道进行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内部协调,督促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抓好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监督。
5、加快信息人员队伍建设。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必须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信息管理人员,承担起组织我局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划、实施、维护管理的职责。需要具备一定的财政专业业务知识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计算机知识等,这就要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既熟悉财政业务,又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理念和技术的信息员队伍。
6、要认真吸取其它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依法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平台,着力打造好“阳光财政”。同时,做好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纸制档案资料和电子档的拷贝与备份,并要按照规定要求将新产生的财政政务信息资料及时移交到档案馆,防止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的不慎丢失。
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
巴州财政局
2021年1月14日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其中,机构职能0条;行政决策0条;政策法规0条;政务动态0条;提案议案0条;通知公告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745 |
2.346842(亿)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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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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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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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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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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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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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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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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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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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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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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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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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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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公开类别,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