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社会保险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编报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13年决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社〔2013〕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自治州认真总结往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经验,制定了《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方案》和《2014年自治州社保基金预算编报工作进程安排表》,现一并下发你们。请各县市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进程安排表,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科学编报。
附件:1.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方案
2. 2014年自治州社保基金预算编报工作进程安排表
3.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编报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13年决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社〔2013〕216号)
巴州财政局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州卫生局
2013年11月7日
抄送:
巴州财政局 2013年11月7日印发
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方案
(2013年10月)
为全面做好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及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自治州财政局提出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完善预决算编报联合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机制,重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报自治州人大审批工作,成立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张会疆 巴州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恰格德尔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热西旦 巴州卫生局局长
华 珊 巴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素英 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
刘燕萍 巴州财政局社保科负责人
唐 勇 巴州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
李 燕 巴州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副科长
赵宏伟 巴州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郝雪燕 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艾尼瓦?塔依尔 巴州社保局副局长
吕玉婷 巴州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副科长
候彦来 巴州社保局信息统计科科长
韩大鹏 巴州社保局农保科科长
郭怀生 巴州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财政局:文亚妮、夏辉、崔斌
人社局(社保局):卢冬梅、马媛、张有芳
卫生局:刘会革
二、预决算编制汇审职责分工
1、自治州人社局(社保局)职责。
自治州社保局负责自治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审核确认,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部署安排,与州人社部门共同做好各项保险基金预决算数据审核工作,撰写全州有关险种预决算分析报告。
2、自治州卫生局职责。
审核新农合基金预决算指标,对各县(市)数据进行核实确认,撰写全州新农合预决算分析报告。
3、自治州财政局职责。
拟定预决算编制工作通知,明确编制原则、标准等,牵头组织预决算编制、会审、报送等工作。对自治州人社局(社保局)、卫生局审核确认数据进行复审,撰写全州预决算分析报告。
三、预算编制会审工作安排
2014年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全程主要分为“编制、预审、集中会审”三个阶段,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卫生局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1、各地组织预算编制、上报工作安排。
各县(市)财政、人社、卫生部门在2014年自治区预决算编制文件下发以后立即组织开展编制工作、审核本县(市)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数据、草拟说明。
2、预算预审工作安排。
一是各县(市)于预审确定的时间前,完成预算草案汇总及说明,按预审确定的时间,先将电子版数据报自治州社保局、卫生局进行预审。
二是自治州社保局、卫生局对各县(市)电子版数据进行初审,并将预审意见反馈各县(市)。各县(市)须在集中会审前及时进行修改,为集中会审做好准备。
3、集中分批会审工作安排。
一是自治州三部门按集中会审确定的时间、确定的批次,对县(市)送审数据进行审核,并现场将修改意见反馈送审县(市)。
二是各县(市)现场对有关数据修改,并将修改后的2014年预算编制数据、说明等,报自治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卫生局再次审核确认。
四、预算草案、分析说明上报自治区工作安排
一是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卫生局对全州数据审核汇总后,将电子版数据于10月26前报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审核。
二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后,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联合将预算草案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于12月30日前报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并同步向自治州人大报告。
三是自治区批复自治州预算数据后,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及时向各县(市)转批。
五、2013年基金决算、五项资金决算编报时间
一是2014年1月底前,各县(市)完成基金决算、五项资金决算编制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分别将决算草案全套报表数据报送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审核汇总。自治州三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4年2月20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经办机构同时将上述内容报送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是2013年2月底前,各县市将政府批准后的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及编报说明分别报送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自治州三部门汇总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定,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
自治州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卫生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