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灵活性强、适应面广、传递作用好的优势,及时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提供急难救助,精准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民政部门将小额度临时救助审批及资金发放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以增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2022年以来,全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对象1078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64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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