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2023年12月,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巴州公安机关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络乱象,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汪某某编造发布“不实言论”网络谣言案
近日,若羌县网民汪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编造不实言论并在网上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若羌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汪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格某某发布“某老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网络谣言案
近日,和静县网民格某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某老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和静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格某某散布谣言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案例三:王某某发布“有人跳楼”网络谣言案
近日,库尔勒市开发区网民王某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有人跳楼”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巴州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已依法对王某某散布谣言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网络谣言是什么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抖音、网站、网络论坛、聊天软件等网络介质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
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型
1.自然灾害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恐怖事件类网络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3.捏造犯罪类网络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4.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个人事件类网络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因贪图流量,或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