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肩负着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使命,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努力争当学法用法的引领者,争当依法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的践行者,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积极营造交通安全社会参与、人人监督、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贡献出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结合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文明交通 ⠤�葥̨ጦ#8221;主题,巴州公安交警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驾车时系好安全带,骑车时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摒弃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陋习,不闯红灯、不乱停放车辆,自觉践行“礼让斑马线”。
二、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公务车辆带头礼让守序,发挥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三、积极参与,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倡选择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方式出行,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关注交通安全,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争当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出行模范,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示范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并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践行交通安全、交通文明行为规范,坚决杜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