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自治州“两会”精神,立足公安机关主责主业,突出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助企纾困、服务群众,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全力为巴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特制定以下措施。
01“零容忍”打击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1.严打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违法犯罪。常态开展市场领域犯罪打击治理行动,对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以及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查办。
2.严打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发展利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民事、行政、刑事及仲裁等多种维权途径,并针对侵害企业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实施全链条、全网络打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严打各类恶性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打击恶意阻工、寻衅滋事、强揽工程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聚众斗殴、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深入开展“云剑”“昆仑”“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犯罪活动,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线索做到100%查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宁。
4.严打民生领域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涉网新型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黄赌毒等犯罪攻坚治理。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大力开展“无诈社区”等创建活动,突出抓好预警、拦截、劝阻、宣传等工作,压降发案、追赃挽损。
02“零距离”警企联动助力健康发展
5.拓展警企联络阵地。加强警企联动、警企协作,建立健全“一企一警”联络和警企巡逻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警企共建、警企恳谈活动,加强警企沟通和交流,为企业就近提供安全防范、内保指导、矛盾化解、求助受理、法律援助等便利服务。扩大“巴州公安微警务”平台应用范围,对企业员工利用平台申请的业务、提出的建议、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回复、答疑释惑。每周固定时间为辖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综合性法律服务,指导辖区企业保安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及消防、治安演练,解决企业及职工急难愁盼问题。
6.涉企案件即接即办。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涉企黑恶犯罪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报警求助,实行首接责任制和即接即办制,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案必查,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缩减立案审查期限,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尤其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小案”警情,从“快”字入手,快侦快破、消除影响,为企业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03“零等待”便民惠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7.提速公安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环节和材料,将新办企业印章刻制前移至登记注册环节同步办理,印章刻制时间压缩至3个小时内办结。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广“出生一件事”“高校毕业生落户一件事”和“开设酒店宾馆一件事”,实现“一站式”服务。持续推广26项公安业务“一站通办”服务,对外公示户政、治安、交管等“一站通办”事项清单,让群众“进一扇门、办多件事”。
8.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对留学归国、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以及技术工人愿意在我州落户的,可凭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和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申请在本县市城镇地区先落户、后就业,县市公安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开通企业集中办证“绿色通道”,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业单位,公安机关集中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办证,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9.助力城市能级提升。聚焦“减量控大”目标,采取隐患清零、精准宣教、源头管控等措施,推进交通综合治理,提升交通安全防控水平,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亡人事故。持续优化交通设施和信号灯配时,加强学校、医院、小区、商圈等重点单位场所堵点治理,探索电瓶车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治理效能,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04“零干扰”减轻企业生产经营困扰
10.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用足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机制,适时开展执法联动,减少单方检查频次。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界限,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格区分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准确适用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坚决防止利用治安、刑事手段干扰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违法犯罪处理。
11.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用对企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12.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建立企业和重点项目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机制,总结梳理涉企案件共性特点,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和项目防范风险,提升维权能力。对企业集中区域、工业园区等集中地,充分发动派出所、警务站、警务室等周边力量,确保企业及园区周边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有效处置;常态开展企业周边交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重点区域每日开展巡控工作,整治事故隐患点段,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