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便民利企的实践行动,巴州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从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事情做起,推出第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28项服务民生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全面推进“四个零门槛”落户政策。推进人才落户、投资经商落户、购房租房落户、流动人口落户,全面推行“零门槛”落户。
2.压缩审批时限。将落户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对材料齐全的,州域内户口审批时限全部压缩为当日办结。
3.简化审批材料。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落户,只需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房屋产权归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购买二手房无法过户的群众,凭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和房屋相关手续办理迁入手续,原房主可以挂靠成非亲属,也可以登记到社区集体户;办理“三投靠”类落户(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只需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公安以外关系(公安机关证明内部查询、流转)。
二、优化户政便民服务
4.推行公安窗口帮办代办服务。政务服务大厅、派出所公安窗口实行帮办代办服务,按照相关流程和环节开展阶段性或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5.推行户政业务委托办理。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落户的群众,可以委托户内成员或近亲属持双方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办理落户。
6.推行户籍常住人口“全城通办”。户籍常住人口可到市(县)内任一派出所、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户籍、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业务,实行“一站式”便民措施办理。
7.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中考、高考期间为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办理身份证服务,确保需要加急办理身份证的考生优先办理、优先制证、优先送达。
8.实行老年人优先办证专窗受理。老年人优先办证专窗受理,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咨询和导办服务、保留现金缴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容缺受理及送证上门等服务。
9.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服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符合办理条件的,本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号码后直接办理,不再需要提供户口簿等其他有效证件,实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立等可取。
10.提供临时身份证明服务。为急需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服务,为急需办理登机、乘火车、住宿等事务的群众,在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警务工作站、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打印临时身份证明。
11.提供新生儿取名重名查询服务。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各办证、服务大厅可以根据群众需要,为新生儿提供本州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12.未成年人单独立户。房屋产权人是未成年的,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立户,父母或监护人履行户主义务。
13.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承诺制。户籍地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和区内异地证办证时限为20个工作日。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交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14.提供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服务。居民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群众可以申请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照片。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原照片信息办理。
15.推行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户籍派出所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16.企业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和社区集体户制度。根据需要,对无固定住所的人员可以建立企业、社区集体户,市(县)外迁入和市(县)内移居无法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均可在常住地派出所登记社区集体户。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17.建立派出所排查矛盾纠纷责任制。重点围绕婚恋、邻里、债务“三类矛盾纠纷”和生活失意、性格偏激、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健全数据研判、滚动排查、定期通报、责任倒查等机制,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
18.信号灯优化。通过实地调研优化城区道路交通信号配时,科学优化信号灯相位、配时,精准调试自动配时信号灯,合理划分控制时段,有效解决路口拥堵问题。科学设置行人绿灯时间,有效确保行人安全步行过街。
19.互联网办理、节假日办理。实现互联网双休日办理45项车驾管业务;全州各机动车检测站双休日不休息,为群众办理机动车检测审车业务;每周六确保一家全科目驾驶人考试场开办业务,方便群众在休息期间预约考试,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20.推广交管12123APP应用。对各保险公司现场勘查人员进行“交管12123”事故快处版块业务授权,对于当事人只报保险公司,未报警的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理,避免当事人重新报警,缩短当事人交通事故处理时长。
五、优化“出入境”便民服务
21.紧急办证事项范围。按照群众需求导向,增加紧急办证事项范围,提供周六办证、办证高峰及节假日延时、错峰办证服务、延伸服务,全面实行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
22.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首次申请、补换发的签发时间缩短为4日,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审批时间缩短为15日,将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停留证件签发时间缩短至7日,居留许可签发时间缩短至7日。
六、推进反诈、“破小案”行动
23.加强反诈宣传。强化反诈中心实体化运行,为群众提供24小时防诈骗劝阻、咨询等服务,坚持每日梳理汇总、研判分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及时向群众发送防骗提示短信,并向电信、银行等单位推送动态预警信息,确保及时冻结止付资金,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24.完善反诈机制。建立“党政主导、公安主力、村镇主治、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坚决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健全预警劝阻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宣防,提高群众防诈识骗能力;全力压降我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
25.侦破一批“小案”。紧盯“小案”警情,从“快”字入手,强化研究,固化升级“小案”快侦工作机制,全力提升传统“盗抢骗”犯罪快侦快破能力。
七、其他便民利民措施
26.接处警规范严格。在城市、城镇派出所开通“微110”接报警平台,做到“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27.实行24小时受理办理制度。实行公安机关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等政务服务事项24小时受理办理制度,对群众需要在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告知办理时限,承诺件当场登记。同时,实行通过网上办、预约办、委托办、代理办、“24小时警务自助超市”自助办,做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天候、不打烊”,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28.“首接负责制”和“最多跑一趟”。深入落实“首接负责制”和“最多跑一趟”制度,做到能办事情立即办、限时的事情计时办、重要的事情优先办、困难的事情想法办、所有的事情认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