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由州教育局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分类列序,分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综合考虑网上统一组织。志愿填报坚持“学生自愿”原则,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行填报志愿,各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考生填报志愿;全州各公办、民办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均由州教育局在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录取学校层次、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划定当年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未被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录取的学生,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录取到普通高中。所有被新疆高中班或新疆中职班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州内普通高中等其他学校录取;未被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州内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全部归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州域内所有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实行网上统一录取,不得自行开展线下招生。
州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自治州高中阶段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州教育局统一实施网上录取,没有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籍。根据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巴州地方普通高中学校不能招收未参加州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自治区2023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同时,外地州的普通高中学校、兵团的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跨区域招收未参加其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的学生。国家、自治区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违规招生的学生将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籍或进行学籍转接;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