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积极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高质量发布全州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及时做好动态更新,提高文件主动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发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优化重要决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全要素归集发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各阶段信息相互关联,主动接受各族群众监督。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完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31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优化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完成公开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融合应用,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基层农村末端。四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策措施、解读,及时准确传达政策导向,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标准目录、公开内容相关规则,积极推进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五是逐步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落实文件解读“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提升文件解读材料质量,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与企业切实利益相关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
2023年度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14688条,其中:州本级公开2820条,县市公开118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修订完善公开指南,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精准指引。严格遵守《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建立健全答复工作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2023年度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其中自然人196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件,均已及时办结;已予以公开83件,部分公开21件,不予公开11件,无法提供81件,不予处理2件。2023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23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成全州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库,统一规范政策文件数字化发布格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规范内容发布和管理,制定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加大重要信息转载力度,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严防失泄密和泄露隐私情况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全州共有政府门户网站10个、在运行政务新媒体131个。一是在2022年完成全州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征集各县市意见建议、学习内地政府网站经验,结合工作需求,进一步补充在线访谈等功能,优化政府公报分类检索、下载功能,切实提升政府发布各类信息的可见性、易查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优化提升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较好实现与政府网站的整体联动、协同发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围绕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等方面工作,强化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对考核指标进行优化调整,建立季度检查通报、年度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机制,采用技术+人工手段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检和督查,常态化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公开联系电话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与社会评议,年度内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4 |
20(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
6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329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7023 |
||
行政强制 |
109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394.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6 |
1 |
1 |
0 |
0 |
0 |
19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2 |
0 |
1 |
0 |
0 |
0 |
8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 |
0 |
0 |
0 |
0 |
0 |
4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1 |
0 |
0 |
0 |
0 |
0 |
8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6 |
1 |
1 |
0 |
0 |
0 |
19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9 8 0 23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宣传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落实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推动解读材料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更加便于群众理解掌握政策。同时,大力推行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积极运用图文动画、短视频、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多元化方式,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落实到位,继续优化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巡检和督查,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b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州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巴音东路45号;邮编:841000;联系电话:0996-2689222;电子邮箱:bzzf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