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巴州商务局获悉,为刺激我州汽车和家电、电子产品消费,促进消费增长、活跃消费市场,结合我州实际,巴州制定并发布《巴州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巴州2024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期间内,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汽车和家电、电子产品的,有望拿到政府补贴。
《巴州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活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时—2024年12月31日24时;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时—2025年1月10日24时。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且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准确填报提交清晰完整的申报材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均不予受理。
《巴州2024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在巴州辖区内参与活动备案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范围为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冰箱(含家用冷柜)、燃气灶(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和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类产品。
该方案明确,“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该方案明确产品购买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记者 周海霞 通讯员 布仁西克)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